12月2日,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委中心组各位成员就司法行政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热烈讨论。
党委中心组各位成员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制度等重大改革任务,将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纳入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委中心组各位成员深刻认识到,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怎样服务好全面深化改革,怎样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各项职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这项首要任务。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重点从“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和矫正,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等8个方面入手,开展调研、论证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党委中心组各位成员表示,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在前一阶段学习传达的基础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