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4日讯(记者 代朗) 记者9月4日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四川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据悉,此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共表彰了300个“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00名“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四川省有2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93名人民调解员受到表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数量位居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二,先进个人数量位居第一。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平均每年化解纠纷40万件以上,成功率97%以上,协议履行率93%以上,涉及纠纷当事人50多万,防止纠纷激化1万余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加会议的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表示,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比较多,这既是对四川司法行政工作的鼓励,更是鞭策,同时也是工作的动力。“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