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9日讯(记者 代朗)记者4月29日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省司法厅抗震救灾指挥部出台了六项工作措施,为“4·20”芦山地震受灾地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相关的通知要求,全力协助因灾受损人民调解组织的恢复、调整、充实、完善,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成立临时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人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在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方面,要求公证工作要结合灾区实际,对受灾群众身份证明、财产证明遗失、损毁等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特事特办,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减免受灾群众公证费用,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服务。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帮助和支持政府部门依法处理涉灾事务,积极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将开辟绿色通道,在灾区各集中安置点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受理灾区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对受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应援尽援。对身份证明等手续暂不齐全的,先援助后补齐有关手续,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合法权益。
六项措施还包括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和受灾企业服务工作,要求根据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做好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危房排查等工作,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主动走访受灾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等需求,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主动为受灾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尽快恢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