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2-09-07 15:03    浏览量:[]

会议现场

96日,省司法厅在成都召开全省2012年国家司法司法考试工作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扎柯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21个市州司法局分管司法考试工作的副局长和司法考试工作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上,与会代表认真学习领会司法部2012年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李仲彬厅长831日在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颁奖大会上关于司法考试工作的指示;扎柯副厅长对全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对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成绩突出的7个市州司法局进行了通报表扬;厅纪委、厅国家司法考试处还针对全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督察工作、考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扎柯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必须认真落实李仲彬厅长831日指示
——司法考试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厅长是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州司法局长是各考区的第一责任人,务必组织实施好今年的司法考试,不能有一点闪失。否则,将问责到底。扎柯副厅长强调,全省必须以平稳、安全、顺利、有效举行考试为工作目标,以严防失密泄密为工作重心,继续落实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慎重、严密、细致组织实施司法考试,确保全部工作环节稳定有序、万无一失,把司法考试办成让党和政府放心的考试、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考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法律人才保障。必须以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稳定大局为重要使命,防止和杜绝一切有违大局的行为;以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决策部署为首要任务,确保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全程管理万无一失;以实现统一指挥、政令畅通为根本保障,保证全省一盘棋、一个声音、一致动作。工作中,务必坚持政策稳定、措施连续、预防为主、积极稳妥的原则。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从现在开始,各地司法考试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和后续工作,由各市州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全程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局级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指挥;要按照具有预见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的原则,做好工作预案;要准确把握政策,提升工作水平;要严密安排部署,确保试卷安全、考试安全;要尽最大努力为考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确保考生顺利参考;要妥善应对舆情,掌握主动权、主导权,确保考试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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