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陈昌斌副厅长在广安督导调研基层基础工作
7月3日至5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昌斌率厅律师公证处、厅法制处负责人前往广安、达州就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基层基础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在为期三天的调研中,督导组一行冒雨来到广安市邻水县鼎屏司法所、达州市达县南外司法所、达县南外法律服务所、达县公证处、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达州市工读学校、宣汉鲜金文人民调解室以及达州监狱、川东监狱等基层单位,现场查看基层基础建设、查阅业务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并亲切慰问了基层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7月4日,陈昌斌副厅长在宣汉鲜金文人民调解室调研
在对两市的督导调研中,陈昌斌副厅长对广安市 “313”争创一流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达州市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及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希望。一是要继续深化人民调解模式。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深化人民调解广安模式的同时,充分发挥各地人民调解组织的独特优势和成功经验,如:鲜金文调解室为宣汉普光气田万亩征地、万人大拆迁,无一起到县以上部门群访集访成绩的取得作出了积极贡献,值得总结和推广。为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如何切实维护民利,保障民生,化解民怨,构建和谐,创造了更多的成功典范。二是要不断加强律师公证工作。要加强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正面引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国家法治进程的积极作用。要积极拓展公证领域,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公证业务量和公证效益要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三是要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要把政府的好事办好、办实。深入推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要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努力创新政府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社会管理工作模式和手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并服从、服务于社会管理,在推进和谐社会进程中积极作为。要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和巩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稳定和优化基层干警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五是要积极有为地拓展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事业在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坚定“大有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以振奋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面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忠实履行职能职责,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在督导调研期间,陈昌斌副厅长还与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雷,达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承就司法行政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