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在川召开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2-04-13 08:42    浏览量:[]

 

会议现场

 

    3月27-28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及团中央、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总结近两年来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情况,交流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会议由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司长王军益同志主持。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参加会议并讲话。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参加会议并致辞。四川、广西、甘肃、宁夏、新疆5个省(区)司法厅分管厅长;西部12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部分“西部计划”服务市(县)司法局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郑霞泽及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孙剑英司长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在促进西部地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了其在缓解西部法律援助人才紧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培养青年法律人才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她强调:各地要加大力度,推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一要做好岗位申报工作。省级法律援助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法援机构的指导力度,加强与团省委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衔接工作,做好总体规划,使项目实施规模与本省法律援助需求相适应。二要协助做好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省级法律援助管理部门要与团省委项目管理办公室密切协作,做好招募的组织动员工作,严格把关,选拔合格人员进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要派遣大学生志愿者到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级单位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三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健全志愿者培训机制,提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水平。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建立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制度。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四要加强协调配合。要探索建立省级法律援助管理部门与团省委项目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相关工作有序通畅,形成合力。五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部署和有关政策,积极展现大学生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不断扩大这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川、甘肃、重庆、云南等单位的参会代表围绕着孙剑英司长的讲话精神和各地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通过交流讨论,大家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做法,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高了认识,明晰了思路,增强了信心,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王军益副司长做了会议总结,他要求各参会单位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同时,王军益副司长就“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工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会议期间,孙剑英司长、王军益副司长、郑霞泽秘书长一行在省司法厅陈昌斌副厅长、成都市司法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视察了成都市、锦江区和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实地察看了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亲切慰问了在金堂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孙剑英司长对四川的法律援助工作和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殷切期望四川进一步凸显优势、打造亮点、扩大宣传,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大、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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