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警务督察委员会确定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2-20 14:44    浏览量:[]

去年提出整改建议812件次

司法部警务督察委员会确定2012年工作要点


    法制网讯 记者周斌 近日,司法部警务督察委员会举行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2012年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和《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规定》。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警务督察委员会主任张彦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彦珍强调,全国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和广大督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以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大力加强警务督察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督察力度,不断提高督察工作水平,确保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据介绍,2011年,司法部督察委员会组织开展4次专项督察活动,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的全覆盖,向督察省份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提出整改建议812件次;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劳教所、戒毒所警务督察机构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警务督察等活动,不断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督察力度,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影响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场所安全稳定和干警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各项重大警务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彦珍要求,2012年各级警务督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等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制度执行力、干警警容风纪、历次督察问题的整改成效等方面的督察。要认真总结派驻督察、交叉督察、网上督察、软件建设、督察考核、督察培训等试点工作,积极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督察工作机制。要加强司法部警务督察委员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领导水平,提高督察公信力,努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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